整体安装的工业锅炉安装工程验收应具备的资料
1. 开工陈诉。
2. 锅炉技术资料清査记录(包罗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)。
3. 设备缺损件清单及修复记录。
4. 基础检査记录。
5. 锅炉本体安装记录。
6. 风机、除尘器、烟囱安装记录。
7. 给水泵或注水器安装记录。
8. 阀门水压试验记录。
9. 炉排冷态试运行记录。
10. 水压试验记录及签证。
11. 水位表、压力表和宁静阀安装记录。
12. 烘炉、煮炉记录。
13. 带负荷连续4?24h试运行记录。
锅炉安装全部验收合格后,安装单元和建设单元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配合签署意见,技术监督部门应向安装单元和建设单元出具《锅炉安装合格证明书》。安装单元和建设单元持锅炉安装的全部技术资料和《锅炉安装合格证明书》去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管理锅炉使用挂号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。